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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民政局委托,拟对南关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南关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恒诚竞磋(工程/服务)2021-02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包一:人民币519351.54元

包二:人民币11000.00元

项目分包

2个

各包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一: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20天内);

包二: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所需能力;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购买(受疫情影响,仅限网上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218930

电子邮箱:2909892349@qq.com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09892349@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否则报名资料无效。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2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中区民政局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2635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04(大润发斜对面办税服务厅11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8218930 

邮箱:2909892349@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701201000215023

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电话:0971-8248537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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