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绿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绿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

化利用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绿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祥铭竞争性谈判(货物)2021-008号-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65万元(其中合作社自筹资金15万)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7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02月08日至2021年0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1号楼(安泰大厦B座)2单元22层22219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5362629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是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 3)(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qhxzmzb@163.com)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西宁市湟中区畜牧兽医站

地址: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2232226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5362629

邮箱地址:qhxzmzb@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1号楼(安泰大厦B座)2单元22层22219室

保证金

1. 1.3 万元

2.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行号:402851020412)

3.收款账号:82010000000472414

4.收款人: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日历日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25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2月25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制)

2.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1号楼(安泰大厦B座)2单元22层22219室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青海政府采购网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6 %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代理服务费

0.97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规定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本公布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西宁市湟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23319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