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正佳竞磋(服务)2021001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县干部职工食堂购买第三方专业管理服务及运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877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 |
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 | 1年(具体服务期合同中另行约定)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河南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18797238870 联系地址:河南县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3003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0000000404613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63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