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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委托,拟对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锐丰竞磋(货物)2021-00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蔬菜)项目 (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锐丰竞磋(货物)2021-00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5.7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投标人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4月25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5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5号楼1单元8层1081室(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6517

联系地址:大通县园林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971-2822229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收款人

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0000000599418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公告发布媒介:《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2784

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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