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原藏区检察院供氧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5楼15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青海翔泽公招(货物)2021-005
项目名称:高原藏区检察院供氧设备
预算金额:2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2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供氧设备等(具体设备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1)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安装1级或以上资质;
4)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资质;
5)须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须提供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5楼15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标书购买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083177
电子邮箱:1831866028@qq.com
2021年05月19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囊谦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囊谦县
联 系 人:索南巴吉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翔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宏业大厦1单元5楼15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8083177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