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等综合事务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城西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等综合事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1号(城西区政府5号楼)305室进行现场报名,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西政采磋字(服务)CXQ2021-09号
项目名称:城西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等综合事务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625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城西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等综合事务外包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62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1年6月1日-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供应商营业执照中须有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1号(城西区政府5号楼)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公告链接处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城西区同仁路21号(城西区政府5号楼)1楼城西区政府采购评审室(公交车站后)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城西区同仁路21号(城西区政府5号楼)1楼城西区政府采购评审室(公交车站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3、本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单位缴纳不超于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单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1-6168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宁市城西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仁路2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971-6115711
附件信息:
· 09号城西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等综合事务外包服务.doc 1.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