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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区绿化及景观环境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委托,现对南院区绿化及景观环境治理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南院区绿化及景观环境治理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鼎兴竞磋(工程)2021-00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939321.81元

项目分包个数

/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

2021年05月25日-2021年10月30日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需具备合格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5.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8.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只针对中小微企业。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7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价

磋商文件: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5号楼 电梯11A)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289852

电子邮箱:QHDXGCZB@163.COM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05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5号楼 电梯11A)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71-8161577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89852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同盛路“唐道637”5号楼 电梯11A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市西川南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001383609052501758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金额(人民币):(小写):38000.00元

(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下午16:00前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4、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核对,票据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5、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利息起算日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第二天;

8、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日期: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招标人递交的书面合同的第二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

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监督电话:0971-6145505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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