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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服务)2021-026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所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青海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市民中心(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市区内可乘坐 32 路、108 路到沈 家寨南站下车)4 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谈判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显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市民中心(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市区内可乘坐 32 路、108 路到沈 家寨南站下车)4 楼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谈判室(具体详见当日大屏显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将登记表、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xnzc12@163.COM邮箱,超时发送的电子资料,将被拒绝;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631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7661369 

附件信息:

·         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表.docx     16.8 KB

·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763.4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