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聚帛竞磋(货物)2021-042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泽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泽库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聚帛竞磋(货物)2021-042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泽库县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额度 | 82万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
各包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有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只需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6月8日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1年6月9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151440 电子邮箱:qhjubo@163.com |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6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泽库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才让多杰 联系电话:13909739636 联系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平安路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44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
收款人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5582 0188 0000 67752 | ||
其他事项 |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泽库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73-8753028 |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