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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经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20】444号文批准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经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以格政【2020】186号文批准实施。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投资与运营。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以格政函【2021】23号文授权格尔木市水利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以PPP模式对社会资本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采购项目编号

华夏公招(服务)2021-002

采购项目名称

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83,495.73 万元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组成,其中项目资本比例为 20%左右,银行贷款占 80%左右。银行贷款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1) 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49%:51%出资参股比例共同成立驻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同时移交给政府,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

(2) 建设内容:岸边式取水头部1座,地表净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30万m³/d)及管线工程,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 运营内容:项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供水运营管理,建筑物与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配套管网的维修养护及物业管理。

(4) 项目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183,495.73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估算为104,427.11万元,二期总投资估算为79,068.62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二期工程将视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项目投融资情况来实施。

(6) 项目授权主体: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7) 项目实施机构:格尔木市水利局

(8) 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9)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0)     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建设期4年,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期为第1年第2年,二期建设期为第3年第4年。各期建设完成后投产,一期运营期限为20年,二期运营期18年。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但不包括格尔木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需要同时满足上述基本要求。

(2) 信誉要求:

① 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须提供书面承诺)

②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天)、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天)。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3) 财务要求:

① 申请人须提供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提供。

②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或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应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应提供近三个月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格式自拟))

③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前6个月内,申请人的企业现有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不低于2亿元(包括2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14.6亿元(包括14.6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如申请人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现金达到16.6亿及以上,可不提供授信证明。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需满足下述条件:

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现有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总和不低于2亿元(包括2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同时,联合体各成员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14.6亿元(包括14.6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如联合体各成员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总和不低于16.6亿元,可不提供授信证明。

(4)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5) 业绩要求:

(1)申请人2015年以来参与投资或建设或运营过至少一个PPP项目。(须提供全国综合信息平台中PPP项目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2015年至今具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类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中须明确投标授权委托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以及与投标有关的事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期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运营期验收符合绩效考核条款。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0元/份(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渠道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址: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http://www.qhggzyjy.gov.cn/ggzy/)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3119712001

邮箱:3577367570@qq.com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采购人澄清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申请人无需确认,由申请人自行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网上查阅。申请人未及时查阅造成申请人损失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05日 上午09:00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送达。如未按要求密封及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地点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打分的排序结果,取前五名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围名单。入围的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申请人入围名单的社会投资人发出采购邀请书。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格尔木市水利局

联系人:焦工

联系电话:0979-8492319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311971200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

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9729 0031 5210 777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9-8418247

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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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