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救灾物资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受海北藏族自治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拟对海北州救灾物资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海北招标竞磋(工程)2021-002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海北招标竞磋(工程)2021-002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北州救灾物资能力提升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35834.01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 |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07月7日 |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4日 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小岛基地二楼二号会议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电话 | 采购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970-8842598 联系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央隆路 |
采购代理机构机联 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华女士 联系电话:0970-8643100 联系地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海北州分行 |
收款人 | 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银行账号 | 63001663637050001683 |
其他事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海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42631 |
海北藏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