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青藏高寒湿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次)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民族大学(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青藏高寒湿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次)(青海省招竞磋(货物)2021-01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青藏高寒湿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省招竞磋(货物)2021-01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360万元

最高限价

36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有相关经营范围;

7、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8、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8月4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1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08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白月

电话:0971-6157379

电子邮箱:121955379@qq.com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8))。

磋商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8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及磋商地点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19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民族大学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3099780027

联系地址:八一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月、付静芸

联系电话:0971-6157379

邮箱地址:121955379@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收款人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63001373637050010313

其他事项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