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尖扎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尖扎县人民法院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及装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尖扎县人民法院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及装备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兴帆竞磋(货物)2021-03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40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采购要求 | 交换机、门禁、安全柜、法警装备、“六专四室”设备、机房线路、庭审设备、安检门、消防设施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08 月 11 日(北京时间) |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地址 | 2021 年 08 月 12 日至2021 年 08 月 18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21号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报名时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 注:需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1162696021@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磋商文件 发售方式 | 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21号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由投标人代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例如:戴口罩)直接递交,2021年08月24日09:30前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21号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 | 采购单位:尖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扎西卓玛 地 址: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铁岭路 联系电话:0973-873371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2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971-8821092 邮箱:1162696021@qq.com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文华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8054001040000146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尖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33917 |
青海兴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