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自行领取(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乐政采磋商(服务)2021-001-3号
项目名称: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乐都区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79辆公务车的维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预算额度使用完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
3、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含)以上维修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
3、供应商须具备三类(含)以上维修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至2021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自行领取(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方式:《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自行领取(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2—8693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祝玉英
项目联系方式:189097216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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