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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东政采磋商(货物)2021-012号 

项目名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06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6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8日至2021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招标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朝阳大道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朝阳大道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195620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朝阳山片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玉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9721696 

    附件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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