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投标邀请
青海聚帛公招(服务)2021-056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青海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聚帛公招(服务)2021-056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1050万元 |
最高限价 | 105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报告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单位家数不得超过3家;(供应商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成员),应具备环境检测机构认证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有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只需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9月22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线上和线下同时报名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1、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通过现场或者电子邮箱(qhjubo@163.com)获取。 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109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151440 电子邮箱:qhjubo@163.com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注:需电子邮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
采购人联系人 | 联系人:谈成英 联系电话:0971-8142976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16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440 联系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1091室)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收款人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5582 0188 0000 67752 |
其他事项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电话;0971-6151440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都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和线下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和送达开标地点。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