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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人民医院购买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26日    

班玛县人民医院购买儿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班玛县人民医院购买儿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海际竞谈(货物)2021-08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6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 / 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09月29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路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文件购买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7809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班玛县人民医院              

地址: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人民路84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975-8322267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7809-606

邮箱地址:hjxmzxgl@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保证金

1. 1万元

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

3. 收款账号:8112801013700034824(行号:302851059087)      

4.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5.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30日10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9月30日10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青海政府采购网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6%的价格扣除。

代理服务费

0.9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规定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4、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班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22179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