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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电梯采购及电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电梯采购及电梯附属

设施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电梯采购及电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格政采询价(货物)2021-006号  

项目名称: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电梯采购及电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楼电梯采购及电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电梯及其电梯附属设施建设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若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
    ①有效的旧证: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②新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A级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电梯制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许可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需符合本次招标参数。
   (2)若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应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电梯制造商要求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①有效的旧证:若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产品销售授权书、货物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②新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B级以上(含B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需符合本次招标参数。
注意: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29号)》《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号)》,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低风险地区来格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外还须集中隔离14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6日至2022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网上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2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9-8412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79-8410095 

    附件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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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