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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主要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2年01月10日    

青海省主要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2-003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主要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项目(第二次)(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2-003)”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2-003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主要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13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若本次投标供应商为个体工商 户 可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青 海 ) 截 图 ” www.qhcredit.gov.cn,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2019年或 2020 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0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2年01月11日至01月17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

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1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21日上午09: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政采云平台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省生态环境规划和环保技术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3464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440

联系地址: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582 0188 0000 67752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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