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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冬季锅炉用煤的政府采购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关于购买冬季锅炉用煤的政府采购报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购买冬季锅炉用煤的政府采购报告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腾瑶竞谈(货物)2022-070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3日(北京时间)

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至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洽购或网上购买(注: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购买竞谈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tygs@126.com,联系电话:18997035473。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文件售价

5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文件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文件购买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561133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 是(是/否)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玉树市第二民族完全小学

地址:玉树市

联系人:桑老师

联系电话:15597619896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561133

邮箱地址:qhtygs@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 128 号华

安华祥大厦 10 楼

保证金

1.小写:6,000.00元    大写:陆仟元整

2.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3.收款账号:0606201000211309

4.收款人: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2022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 128 号华

安华祥大厦 10 楼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 %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代理服务费

1.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金额:5,000.00元

2.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其他规定

1、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2、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玉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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