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服务)2022-064
项目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元):2269000.00
最高限价(元):226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设计服务(01包)
最高限价(元):1818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定“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标项二:
标项名称: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勘察服务(02包)
最高限价(元):450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选定“大通河支流黄树湾河上游段水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的勘察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初设阶段的地勘、测绘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合同履约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0天;勘察服务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要求:
1)01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02包: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省外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海北州西海镇瓦颜路8号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70-5965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4室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8266981(13997156301)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