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物资和设备配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青海祥铭公招(货物)2022-005号
项目名称:海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物资和设备配备项目
预算金额:3098000元
最高限价:3098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包1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物资和设备配备1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729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2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物资和设备配备2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9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3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物资和设备配备3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469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6月1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时间: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投标单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中的格式(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本公布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代理机构基本户开户行: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路支行(行号:313851008061)
收款人: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608201000216815
5、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海南州财政局,0974-8510605
6.本项目各包共用壹份招标文件。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对各包均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清楚包号,投标时各包需单独提交投标文件,包号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包号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但是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从包1以此类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海南州恰卜恰镇
项目联系人:索南才让
项目联系方式:18197390217
名 称: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1号(安泰大厦)公寓楼B座22层22219室
联系方式:0971-5362629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536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