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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韩家山、红崖、双庙村仓储库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25日    

购项目名称

镇韩家山、红崖、双庙村仓储库房建设项目

购项目编号

鹏信磋商 (工程) 2022-012

采购方

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

1500000

目分包个数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砌体结构仓储库房1座,总建筑面积823.74平方米 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 内容

 

 

 

 

 

 

 

 

 

 

 

 

 

 

 

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质条件: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级)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建造师执业证、  注册证、安全 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   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 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 的通知》  (青建工〔2017〕520号) 要求;  省外企业 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具备有效的   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 计机审计完整的一年度   (2020年或2021年) 的财务审   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况说明书) 扫描 (或复印) 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按成立年限提供,成

 


立不满一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       4、信要求:  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 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

2022年08月2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1日上午9:00-   11:30,下

午13:30-17:30 (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

现场购买

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资格 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

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镇解放北路 (滨河舒园) 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 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员工持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营业执照) 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复 ) 、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及法人 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争性磋商时间

2022年09月09日上午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争性磋商地点

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镇解放北路 (滨河舒园) 87号2号楼2单元242室)

 

 

 

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 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

2.电子标书 (U盘) 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 签处加盖公章。

3.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1) 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2022年09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北 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长宁村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2794037

 

 

 

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13109733566

系地址:青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 市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 (滨河舒园) 87号2号楼2单 元242室)

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儿步行街支行

收款人

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账号

8201 0000 0007 3676 2

 

他事项

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  (公 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   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及电

督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2722784

 

海鹏信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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