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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多县消费帮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称多县消费帮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称多县消费帮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裕红竞谈(服务)2022-06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64万元(贰佰万元整)

包一:45.2万元,地点:拉萨;

包二:18.8万元,地点:西宁。

项目分包个数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进口产品

本项目  拒绝    (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2 年08月 29日至 2022  年 08月31 日(北京时间)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

500  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02584468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  是  (是/否)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竞谈文件获取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称多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青海省玉树州藏族自治州称多县新城区行政中心3号楼3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6-8861480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02589275

邮箱地址:809798846@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保证金

1.供应商在2022年09月01日下午17:30前缴纳竞谈保证金,包一:9000.00元(玖仟元整);包二:3000.00元(叁仟元整)。

2.保证金收取信息:

2.1收款人: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2.3收款子账号:1050 5084 3694

3.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4.其他注意事项: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日历 天

响应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02 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  09 月 02 日14时 30 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10%-2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注: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中不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代理服务费

金额:

包一:6780.00(陆仟柒佰捌拾元整)

包二:2820.00(贰仟捌佰贰拾元整)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

账号:1050 5084 3694

其他规定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称多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976-8672180

2022年08月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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