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6.1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海拔3000m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相应网页截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 的“企业名录”中的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向社会公开的企业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 “项目名称”、“标段类型”、“技术等级”、“合同价”、“交工日期”、“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业绩信息”以该网页截图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在“青海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网址: http://jtxy.qhjt.gov.cn/QinH/main/home) 中向社会公开的企业已完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 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类型”、“技术等级”、“合同价”、“交工日 期”、“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 6.3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企业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无效。 6.4项目经理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项目经理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非D级(附《信用评定等级》截图); 6.5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 6.6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