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市公安局办案业务用楼功能提档升级(维修维护)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树市公安局委托,拟对玉树市公安局办案业务用楼功能提档升级(维修维护)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树市公安局办案业务用楼功能提档升级(维修维护)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格帆竞谈(工程)2023-05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649453.18 元 |
采购控制价 | 649453.18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各包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 经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 |
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是否接收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 年 11 月 13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上午: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采用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 下午:12 时 00 分至 23 时 59 分(采用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 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文件发售地点 |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 |
采购人名称 、地址、 电话、联系人 | 采购人:玉树市公安局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8897265525 联系地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民主路与中建路交汇处西南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 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43134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万达SOHO2号楼27楼12721室 |
谈判保证金 | 1.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 2.收款单位:青海格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4.收款账号:82010000000809256(保证金专户) 5.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 其企业账户汇(转)入上述规定的账户。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6.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 ”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谈判保证金保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7.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工程质量目标 | 合格 |
工 期 | 2个月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本次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应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 3 份。提交的纸质版响应文 件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 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14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 |
开启时间及谈判地点 |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14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 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 2.谈判地点: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或逾期未完成响应 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 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
政策功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 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方式: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 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
其他事项 | 1、本次谈判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 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2 、若供应商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 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 400-087-8198。 3、供应商解密和谈判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谈判报价时须 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谈判报价。 6、踏勘时间:本项目需要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分-18:00)联系采购人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若超过规定时间则视为放弃现场踏勘) 踏勘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8897265525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部门: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24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