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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川垣六路(富民路)行道树栽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和县川垣六路(富民路)

行道树栽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民和县川垣六路(富民路)行道树栽植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纵赢竞磋(工程)2023-00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川垣六路(富民路)行道树栽植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纵赢竞磋(工程)2023-00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金额

总预算金额:145750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

招标控制价:1276557.55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陆仟伍佰伍拾柒元伍角伍分)本项目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项目分包个数

采购要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15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套(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地址: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971-4725828

电子邮箱:qhzongying@163.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工期(项目建设期)

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工。养护期三年,2023年6月至2026年6月。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3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2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997325597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971-4725828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90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608201000244742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小写:200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文成路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0608201000244742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缴纳磋商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其他事项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409

青海纵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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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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