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乐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乐都区雨润中心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国盛竞磋(工程)2023-006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都区雨润中心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3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 | 2777996.09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
各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资质条件:(1)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线下获取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10楼1004室(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971-3536598 电子邮箱:qhgs2023@163.com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4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10楼1004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3218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36598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10楼1004室 |
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55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川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2806003809000020262 (保证金汇款,后附项目名称。) 2.缴费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55000.00元整,(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3)投标人应在2023年04月12日(下午17:00时)前到达本竞磋文件及公告所提供的账户上,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帐。 (4)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退回投标人。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