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锦茂公招(服务)2023-011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包一:2910000元 包二:90000元 |
最高限价 | 包一:2910000元 包二:9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项目的经济责任; 6、包一: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包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专业范围为测绘地理信息类; 7、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包一是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资格审查项,需按资格审查册中的声明函格式填写,如非中小型企业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3年05月23日至05月29日 |
文件发售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文件售价 | 0元 |
购买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文件发售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采购人联系人 | 名 称: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46553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名称: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80-94号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3626731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麒麟湾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账号 | 0707201000440620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青海锦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