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基本账户开户行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近三年水利行业设计或者规划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能证明本单位业绩的有效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