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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城乡居民健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刚察县城乡居民健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刚察县城乡居民健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中烁竞谈(货物)2024-101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108.1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医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谈判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文件售价

0

文件发售地点

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均需盖章)上传到系统内。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刚察县城乡居民健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名称:刚察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沙流河镇东大街38 号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52474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中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597131515

邮箱:1523761414@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城市广场3号楼B座11楼11105室

保证金

1.   2.1    万元

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3. 刚察县城乡居民健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收款账号: 157 578 696    

4.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30日09 时30 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 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青海中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城市广场3号楼B座11楼11105室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10%-2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规定

(1)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

(5)谈判供应商解密和谈判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谈判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52871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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