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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公司)机关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省局(公司)机关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5-1125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谈判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省局(公司)机关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范围:省局(公司)机关定点印刷服务;

1.6服务期:3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刷经营许可证》;

2.1.2信誉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

(2)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3)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5)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注:若供应商不存在上述(2)、(3)、(4)、(5)条所列内容,须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内容需体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负责人姓名或实际控制人。所有材料应加盖公章。(6)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审计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上述年限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同上)。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

2.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qhcxzbywb4@sina.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联系人(联系人:马丽婷,联系电话:0971-6144811)进行确认。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400069945805017,收款单位: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2号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6.其他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971-611601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文景街14号

业务联系人: 鸟枭、马丽婷

电      话: 0971-6144811                           

2025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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