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征集公告
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代理机构遴选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2采购人: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4采购项目概况:代理机构遴选
1.5入选单位数量:20-50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代理机构遴选
2.2服务期限:一年
2.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遴选要求
3.1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从事招标代理资格并已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督和信用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登记备案截图);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四)招采活动代理机构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公司相关证照营业范围必须符合集团公司所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三年以上招标业绩;
(五)在青海省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六)代理机构至少具备2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职业规范,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近三年内未被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或监管部门记分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八)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份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结果截图为准);
(九)项目负责人应是代理机构的固定人员,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项目评审、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各环节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
(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管理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的监督、管理。
3.2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熟知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熟悉并掌握招标投标业务内容和流程;
(三)按规定完成招投标相关业务知识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四)在有资格的招采活动代理机构服务,与招采活动代理机构签订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由招采活动代理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招采活动代理机构从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集团公司委托的招采活动代理机构通过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遴选产生,个人不得擅自委托招采活动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3.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内容。
4遴选报名要求
4.1有意参加遴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简介、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20025843@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确认(获取文件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8997310093)。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代理机构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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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89973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