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人服务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人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箱(qhjubo@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2.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5-249
2.2采购项目名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人服务项目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预算额度:0.00元
2.5采购控制价:0.00元
2.6采购服务内容:为保障成人教育学生、非学历教育培训学员及在宿研究生就餐需求,确定锦苑餐厅、雅苑(清真)餐厅委托经营人
2.7标段名称: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食堂委托经营人服务项目
2.8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2.9服务地点:
包1: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锦苑餐厅(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
包2: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雅苑(清真)餐厅(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
3.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包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其他资质:
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供应商须提供清真食品标识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获取磋商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成交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099773882)。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密封
1、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8.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青海大学官网》上同时发布。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下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11.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1.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海大学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9768168
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09977388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3室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