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南县2026年牦牛人工授精技术推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鑫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南县2026年牦牛人工授精技术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鑫洲公招(货物)2026-023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南县2026年牦牛人工授精技术推广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包一:2470000.00元 包二:3155000.00元 合计:5625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各包要求 | 包一:购买饲料650吨 包二:主要购买35L液氮罐22个、10立升液氮罐23个、细管剪15把、保温杯8个、输精枪150支、输精枪套280包、长臂手套540包、护目镜2500个、乳胶手套6000双、防水鞋套6000双等。 |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包一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饲料生产厂家的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包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地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鑫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0971-3891328 邮箱号:3117523156@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共和市民中心(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2楼)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贵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4-8502415 联系地址:海南藏族自治贵南县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鑫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0971-3891328 邮箱:3117523156@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鑫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08201000476690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网上政采平台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 |
交货时间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交货 |
交货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不正当竞争/异 常低价预防措 施(实质性要求) | (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 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 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
中标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2份原件备案。 |
其他事项 |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贵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01451 |
青海鑫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