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0年6月7日公示了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二分厂保护修缮二期工程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单位与招标人、监督单位接到质疑,质疑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五台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赵振违反了项目注册建造师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 经招标人、监督单位查实,本次质疑内容属实,现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五台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此项目废标,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