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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恰卜恰镇滨河东路、滨河东路(二期)、滨河西路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共和县恰卜恰镇滨河东路、滨河东路(二期)、滨河西路

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共和县恰卜恰镇滨河东路、滨河东路(二期)、滨河西路道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资【2017】213、南发改投资【2017】214、南发改投资【2016】4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青海诚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附属工程的监理

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的监理

5、质量目标: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滨河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滨河东路道路工程(二期)监理

    二标段:滨河西路道路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至 2018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30  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储在移动存储子文设备上的电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新区政协路青海银行东侧)   2  号开标厅。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诚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共和县恰卜恰镇  

联 系 人:   姚先生  

电    话:  0974-8510505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971-4318955     

 

2018年10月26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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