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各供电所生活设施(床、
衣柜)购置及食堂厨房用品购置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WZSC185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各供电所生活设施(床、衣柜)购置及食堂厨房用品购置招标采购项目物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青海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各供电所生活设施(床、衣柜)购置及食堂厨房用品购置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的供货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001 家具 批 1 1 包 1
002 厨房用品 批 1 1 包 1
2.2投标保证金
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代理商投标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8]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
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法定代表人与《核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对于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财务审核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招标人将视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该投标人参与相应产品的投标将被否决。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若因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原因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日。;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适用包号 资质业绩要求 试验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认证证书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 其他补充要求 制造商、代理商或是集货商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合同业绩 生产设备 生产能力
1 001-家具 包1 制造商或代理商 / 近三年具有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及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2 002-厨房用品 包2 制造商或代理商 / 近三年具有同类设备销售业绩及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 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标书费支付、发票开取及领取的说明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32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招标需求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获取购买:
资格自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不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标书费支付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银行受理回单及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121059208@qq.com(注: 邮件发送完毕后向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971-6073411),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购买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标号、包号(购买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支付的汇出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如超过标书发售购买截止时间汇出的将不予受理。
4.5发票开取及领取
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发票开取信息,标书发售购买发票在标书递交现场领取。
4.6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08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下列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11.44.251.34/TPBidder);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邮 编:81001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广场支行
账 号 :2806026809100003950
标书购买开具发票联系人:王 彬 联系电话:0971-607340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王 彬 联系电话:0971-6073406
标书购买及答疑联系人: 谢海青 联系电话:0971-6073411
9 其他重要提示
9.1供应商若因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原因未开具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等方式自行证明。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日。
附件1 “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2 报名表
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2018年11月7日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5.00 KB 下载次数: 次] |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1.76 KB 下载次数: 次] |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