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装置挖潜扩能改造工程
扩建30平方公里钠盐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装置挖潜扩能改造工程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青经信投[2014]3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装置挖潜扩能改造工程扩建30平方公里钠盐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格尔木工业园察尔汗重大产业基地;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钾肥装置挖潜扩能改造工程扩建30平方公里钠盐池工程;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01月11日
2.4 招标范围:钾肥装置挖潜扩能改造工程扩建30平方公里钠盐池工程。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第六章图纸中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各标段工期均为30日历天。
一标段为20#、21#钠盐池及20#池东侧输卤渠、21#池东侧、北侧输卤渠工程(20#池:21A1-1至21A1-3,21B7-1至21B7-7,22A1-1至22A1-3,22B7-1至22B7-7;21#池:21A2-1至21A2-3,22A2-1至22A2-3,23B7-1至23B-7;20#池输卤渠:21A1-1至21A1-3;21#输卤渠21A2-1至21A2-3,23B7-1至23B7-7);
二标段为22#、23#钠盐池及23#池北侧输卤渠工程(22#池:21B8-1至21B8-7,23A1-1至23A1-3,22B8-1至22B8-7,;23#池: 23A2-1至23A2-3,23B8-1至23B8-7;23#池输卤渠:23B8-1至23B8-7);
三标段为24#、25#钠盐池及25#池北侧输卤渠工程(24#池:21B9-1至21B9-7,24A1-1至24A1-3,22B9-1至22B9-7;25#池:24A2-1至24A2-3,23B9-1至23B9-7; 25#池输卤渠:23B9-1至23B9-7);
四标段为26#、27#钠盐池及27#池北侧输卤渠工程(26#池:21B10-1至21B10-7,25A1-1至25A1-3,22B10-1至22B10-7;27#池:25A2-1至25A2-3,23B10-1至23B10-7; 27#池输卤渠:23B10-1至23B10-7);
五标段为28#、29#钠盐池及29#池北侧输卤渠工程(28#池:21B11-1至21B11-7,26A1-1至26A1-3,22B11-1至22B11-7;29#池:26A2-1至26A2-3,23B11- 1至23B11-7; 29#池输卤渠:23B11-4至23B11-7)。各标段具体工程量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具体工程量详见下表:
标段 | 堤坝长度(m) | 坝基剥离方量(m3) | 剥离土方量(m3) | 筑坝方量(m3) | 边坡整形(m2) | 备注 |
一标段 | 18470 | 96175 | 116271 | 1146266 | 408792 | |
二标段 | 14235 | 75733 | 86269 | 883232 | 313096 | |
三标段 | 14200 | 76332 | 85250 | 900174 | 310683 | |
四标段 | 14200 | 76105 | 80587 | 900251 | 304625 | |
五标段 | 12732 | 70116 | 77752 | 849014 | 277591 |
具体工程量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到17:3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通过本单位的CA锁报名并自行下载全部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0元,售后不退;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在2018年11月22日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电汇至以下账号,并提供报名单位的开票信息发至联系人邮箱以便开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专用帐户:
单位全称: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格尔木分行
银行帐号:10501187898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 29 日09时30分,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邮 编:816099
联系人:彭爱全
电话/传真:0979-8448248 8448240
电子邮箱: qhyhgfzb@126.com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