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二期县级新华书店改扩建项目—
共和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QH)-FW-2018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二期县级新华书店改扩建项目--共和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16】31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人为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3工程地点:海南州共和县;
2.4监理期:3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工作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设定为: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一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投标人须提供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书。
3.5有良好的信誉: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3.6熟悉监理流程,熟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熟练掌握监理资料的制作;
3.7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被列入黑名单将否决其投标文件,(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20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投标人CA锁从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3日下午15:00,地点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6.2投标人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作。
6.2.1投标人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及PDF版U盘投标文件2份,电子投标文件需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上传,PDF版U盘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6.2.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上述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民主街1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0186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 阳女士
电 话: 0971-8137733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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