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2018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2018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标段一文号:宁交【2018】145号 标段二文号:宁交【2018】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2)招标内容:标段一:2017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条线,路线总里程37.06km,隐患里程22.182km。标段二:2018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条线,路线总里程62.711km,隐患里程16.14k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名称:2017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五条路)
发包内容:2017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条线,路线总里程37.06km,隐患里程22.182km。
计划工期:90天
合同估算价:170.03万元
标段二
标段名称:2018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十条路)
发包内容:2018年大通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条线,路线总里程62.711km,隐患里程16.14km。
计划工期:90天
合同估算价:99.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15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21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汇路口华祥大厦9楼1097室(万达广场东)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5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5日 10: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34776
招标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路21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汇路口华祥大厦9楼1097室(万达广场东)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5360665
2018年11月1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