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同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新建LNG-L-CNG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同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新建LNG-L-CNG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青发改投资[2013]17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为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青海同德巴塘福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海南州同德县新城区
2.2招标规模:新建2000×104/a;LNG储配站、CNG加气站1座及辅助配套设施,输气管道总长度7070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 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5 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投标人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被评定为 C 级的半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D 级的一年内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20日09:00至2018年11月24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0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0日 10:00,地点为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同德巴塘福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3327666688
地 址:青海省同德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27055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楼2单元241、242室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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