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湟源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配套、便民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配套、便民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农【2018】166号、青公农【2017】375号、青公农【2018】1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补资金,招标人为湟源县交通运输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湟源县巴燕乡、申中乡、日月乡、大华镇
2.2.项目编号:QHHZY2018-07A
2.3.计划工期:31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12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1月22日
2.4.招标范围:湟源县巴燕乡、申中乡、日月乡、大华镇9座桥梁新建(包括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以及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一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1号楼16楼116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以及招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湟源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71-243283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新华联国际中心1号楼16楼116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971-8208221
青海弘之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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