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公招(工程)2018-0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发改〔2017〕5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北州刚察县泉吉乡年乃索麻村;
(2)招标内容:建设锅炉房、变配电室等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2019年04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计213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712.1322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2月08日09:00至2018年12月12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8日15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电子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 88 号中门 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传真: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2018年12月0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