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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供氧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13日    

玛沁县供氧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HDZB2018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玛沁县发展和经济商务局以沁发改经商字(2018)16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沁县大武镇

2.2招标规模及内容:新建玛沁县物业用房配件制氧厂房。设备、管网及相关总图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所有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还须同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要求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公告内容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5.2报名费500元,如有图纸费用另收,图纸押金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 1号9楼(10905室)

邮编:810001        

业务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971-8141094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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