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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18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风貌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8]28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高庙镇新庄村。

(2)招标内容: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风貌整治建设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JX-zb1838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卯寨景区风貌整治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新建木结构房屋3000平方米,木结构大门22座,文化墙97米,假山1座,门前整治(石条路+鹅卵石路)3500平方米,绿化500平方米等。

计划工期:2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85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文件后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领取图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2月19日09:00至2018年12月23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14: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14:3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大道206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652104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传真:0971-8560990

电子信箱:2831721648@qq.com

2018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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