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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供氧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玛沁县供氧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HDZB2018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大武镇洋玉路北侧道路整治工程(监理)已由玛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文件以沁发改经商字(2018)164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沁县大武镇

2.2招标规模及内容:玛沁县业务用房配件制氧厂房、设备、电梯、管网及相关总图工程监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12月22日09:00至2018年12月28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2报名费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万达广场SOHO1号9楼(10905室)

业务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 0971-8141094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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