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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甲醇卸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甲醇卸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90V03W)

1.  招标简介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甲醇卸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青经信投备案【2018】14号《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通知书》准予备案,项目业主为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形式经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青工信函【2018】7号同意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甲醇卸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租用桂鲁化工土地扩建汽车卸车栈台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90万吨甲醇/年汽车卸车栈台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约3.32公顷(利用桂鲁化工现有土地)。

2.3 建设工期

以开工会召开日期为开始日期, 120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构筑物及装置中交。

2.4 招标范围

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甲醇卸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五年(2014年至今)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1月4日至1月11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7时,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邮箱13716461919@139.com,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邀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5)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

(6)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7)第3.4条规定内容的信誉说明原件。

以上所有复印文件加盖公章。将加盖公章的‘投标确认函’扫描发送至邮箱13716461919@139.com;同时将标书款汇入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号内,将汇款底单扫描件也发送至上述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确认函’和‘标书款汇款底单’扫描件后,即发送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3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6日9时,地点为:北京嘉苑饭店(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外大柳树路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投标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1月11日17时前以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确认书”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名  称:青海大美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联系人:杨万斌

电  话:0971-7179989-2027

邮  件:yangwanbin@dmcic.com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市城西支行

账  号:2806001109200110177

7.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曹武宁、陈铄灵

电  话:13716461919

邮  箱:13716461919@139.com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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