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3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乐都区蚂蚁山公园;
2.2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2.3 招标范围:亮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招标编号:0773-1910GNQHHWGK0018;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索菲特大酒店路北)1134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 址:青海省乐都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2-86270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索菲特大酒店路北)113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李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8377
传 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zjzbqh@163.com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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