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玛多县公安局高原体能恢复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多县公安局高原体能恢复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果发改投资【2018】5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玛多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QHDY-2019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多县公安局院内。
2.2工期:266天
开工日期:2019年04月10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无
2.4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2095平方米,包括园内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方亭、花架长廊、水域、假山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潜在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到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 21 号可可西里商住楼 9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1月30日09:00时至2019年02月0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商住楼 9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6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2月26日10:00,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玛多县公安局
地 址: 青海省玛多县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975-8348007
代理机构: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商住楼 9楼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971-8564019
2019年 01月2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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